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流充电桩采购项目
补遗公告BBGJ-2019-JW-08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我单位对“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流充电桩采购项目”BBGJ-2019—JW-08做如下补遗:
一、原询价文件中“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中“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按原顺延条款号增加以下条款:
(九)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安装的资质能力,具备有效期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具有90kW或以上一体式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桩型式检验报告,报告应由三大检测机构(国网电科院、中国电科院、开普实验室)出具。
(十一)充电桩配套充电管理平台已经取得CNAS资质软件测试中心出具的软件测评报告。
二、原询价文件的“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中“二、技术参数及条件要求”及其它按修正后重新通过邮件发送的《询价文件》执行。
三、原询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符合性评审表”中的“项目编号:BBGJ-2019—JW-05”更改为“BBGJ-2019—JW-08” 其它按修正后重新通过邮件发送的执行《询价文件》执行。
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