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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政策】宜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出炉!

2020-03-23 09:39来源: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

    近日,宜春市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2025年建成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方便快捷、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系统,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城区)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形成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每500米1个公交站台

    据悉,本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主要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城区人口万人公共汽(电)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以上,新建3个公交综合停保场站,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95%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0%以上,改造公交专用道2条以上,完成港湾式公交站台改造(新建)100个,新建(改造)公交候车亭200个,规划BRT快速公交线路1条,完成全省“公交城市”试点创建和争取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创建。袁州区公交优先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与中心城区同步实施,其他县(市)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城区人口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10标台以上,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20%以上。

    第二阶段,全市公共交通发展到2025年,城区人口万人公共汽(电)车拥有量达到18标台以上,建成布局科学的规模公交停保场站6个,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符合建设条件的城区道路,基本建有满足乘客候车需要的公交站台,建设BRT快速公交线路1~2条。袁州区公交优先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与中心城区同步实施,其他县(市)城区基本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城区人口万人公共汽(电)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5%以上。

    优先规划建设公交设施

    按照公交发展目标要求和公交用地规划,全市将落实公交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需要办理商服用地手续和用地为商业性质的,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城区改造、道路改(新)建、大型设施建设应优先考虑规划建设公交换乘枢纽、调度中心、综合停保场、始末站、充电桩、公交车辆掉头、司乘人员用水、如厕等保障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意见》要求,对已开通公交的道路,应预留足够面积的土地,以满足港湾式站台建设要求。对新建道路和设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参与规划评审,提出公交设施建设方面的意见,对未按规定和要求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城市内人流密集的单向三车道以上道路,应创造条件逐步建设公交专用道。主城区与周边新区、旅游区之间的主干道,应逐步建设容量大、服务标准较高、投资成本较低的BRT快速公交线路,加快城市出行速度,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

    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

    《意见》要求,要建立公交车辆更新和报废机制,形成科学的、且与城市发展相配备的车辆发展计划。公交车更新改造应充分考虑环保、节能、舒适、安全、美观等要素,逐步完成噪音大、耗能高、排放大等公交车的更新。推进低能耗、低排放、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使用比例,提高车辆舒适程度、技术性能和节能减排水平。根据城市实际需要和本级财力,适时建设无人驾驶公交、空铁等交通新模式,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舒适度方面的需求,提升城市品位。

    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交通流量、出行结构等因素,科学设置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市区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将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在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合理减少道路绿化景观带,增设高峰时段的公交优先车道。加大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管理设施投入,加强公共交通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公交站点前后30米范围内取消占道停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占用公共交通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明确区分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

    推动“互联网+公交”智能出行

    《意见》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通行条件的社区、小区要科学设置线路开通城市公交车,满足城市扩张需求,扩大公交覆盖面。要提高对园区企业的服务水平,以定制线路、开设专线、小循环等多种形式,完善多元化公交服务网络,扩大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建立“快速线路、主干线路、分支线路、微小线路”四级线网结构,加快智能公交建设,完善智能调度系统,扩大电子站牌覆盖,推行乘车扫码支付,建成网上办公系统和手机APP,推广全国交通“一卡通”。要推行“互联网+公共交通”,向公众提供全链条、全方式、跨区域的综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务,推动公交智能出行。

    此外,我市还将公交城市创建和优先发展公交结合起来,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科学制定公交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在规划、建设、用地、路权、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公交城市创建基础上,适时启动并争创全国“公交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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