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部门,驻蚌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根据省、市文明委2021年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和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选省、市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和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由市文明委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承办,并成立市道德模范推选组委会。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道德建设科,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推选组委会,各县(区)推选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单位和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市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评选类别
1、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模范、 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根据省里通知要求,我市推选的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1名,共5名。
2、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自然当选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
3、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推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6个类别,每个类别原则上各推选出3名,共计18名(含新当选的安徽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另授予蚌埠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范围
1、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一般应为蚌埠籍公民,发生在本市境内且事迹突出的非蚌埠籍公民也可推选。
2、优先推选近年来涌现出来的时代楷模、劳动模范、大国工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
3、优先推选在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4、道德模范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推选。已获评全国、省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本届省级道德模范推选;已获评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本届市级道德模范推选。
5、推选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选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推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6、勤俭节约模范: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节约环保意识,积极参加节约教育和节能环保活动,真正做到生活节俭、出行节俭、办公节俭。
五、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3月中旬,印发通知,在蚌埠文明网、文明蚌埠公众号和市属媒体上发布推选公告。各县(区)组委会,要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本地区的推选公告,公布推选评选标准和程序,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直部门、驻蚌单位、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及人民群众均可向所在辖区组委会推荐人选,并由辖区组委会进行筛选统一推荐上报,社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4月2日,市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推荐。
2、择优遴选。根据推选标准和程序,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市组委会推荐蚌埠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原则上为每类3名,6类合计不超过18名,并明确每类有1名作为推选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3、征求意见。各县(区)组委会要严把审查关,充分征求拟推选人本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征求意见, 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面谈考察,同时征求当地公安、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候选人,需在县(区)、单位官方媒介进行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4、材料申报。推荐候选人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文明委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推选表(见附件一),被推选安徽省道德模范的候选人同时要填报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表(见附件三)。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0字左右的详细文字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推选报告、推选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以文明委文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推选安徽省道德模范的建议人选材料于4月8日前报送),同时将以上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市文明办道德科,联系电话3126522,联系人何本文,邮箱地址bbddmf@126.com)。
4月10日前,市组委会对各县(区)推选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我市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人选。在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市组委会将建议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文明网、文明蚌埠公众号和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报市文明委审定后,于4月15日前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5、审议公示。在各县(区)组委会推选的基础上,市组委会组织评委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市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蚌埠文明网、文明蚌埠公众号和市属媒体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评委由主办、承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已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代表等组成。
6、 投票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委和公众代表(从“两代表一委员”、往届道德模范、“好人”群体中确定)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7、公布结果。将建议名单报市组委会审议后,综合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市文明委会议审定,并公布推选结果。市组委会将对新一届道德模范进行宣传褒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道德模范推选活动作为今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推选活动有序推进。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让推选过程成为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
2.严格推选标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推选推荐条件,注重基层、注重一线,大力发掘群众身边的“凡人善举”“草根英雄”。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抓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
3.强化学习宣传。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抓住推选推荐道德模范的契机,把宣传和学习贯穿其中。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浓墨重彩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不断扩大评选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一、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推选表
二、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表
三、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和第六届蚌埠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