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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7-19 11:49来源:市交通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浏览量:

 

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收悉,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全面梳理。经查,我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8项,没有本单位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具体意见见附件。

附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统计表

附件:本单位、本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统计表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19718

   


附件1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统计表

单位(盖章):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9.7.18

序号

单位

名称

证明

事项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

梳理意见及理由

取消

保留

1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保留

2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保留

3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保留

4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

保留

5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保留

6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投资人资信证明

投资人身份证明

负责人身份证明

负责人资信证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保留

7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保留

8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保留

9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证明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保留

10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证明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保留

11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保留

12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

保留

13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经企业安全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签章认定或经由有资质的安全考评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

保留

14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

保留

15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

保留

16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经营机动车维修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

保留

17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合格证明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

保留

18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营运客车安全技术合格证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

保留

 

联系人:   宁仟                  联系电话:3028821

 

 

 

附件2

 

本单位、本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

清理统计表

单位(盖章):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9.7.18

序号

单位名称

证明

事项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

清理意见

修改

废止

保留

联系人: 宁仟                   联系电话:302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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