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运管处制定了机动车维修备案制度(试行)。
市运管处行政审批科设立备案专门窗口,对备案制度进行宣传,当日整理备案信息并归档,同时抄送处相关部门。备案制度实行一周以来,已有10余家经营者(备案主体)前往蚌埠市政务服务大厅运管窗口一次性完成备案,市运管处已对相关情况进行网络公开。
备案制度切实体现了“最多跑一次”的利企便民改革精神,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为企业减少时间成本,进一步优化了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了该行业的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