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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海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4 11:54来源:浏览量:

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和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1月25日以来,海事局迅速响应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多项严防严控的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根据辖区水运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水路防控工作预案,成立海事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及内控、船舶船员、航运企业、渡口港口、宣传及督察等多个工作组,细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防控。在港口、码头、渡口和办公场所张贴宣传单,悬挂横幅,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预防知识,同时,利用微信群、QQ等平台,转发预防知识和疫情动态,并在巡航期间,利用甚高频、扩音器,积极向船员宣传疫情防控的知识及相关管控措施,确保辖区水域人人知晓,人人配合,人人防控。

三是督促辖区航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辖区航运公司要及时向所属船舶通报疫情信息,加大对船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要根据实际情况为所属船舶制定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加强对所属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跟踪指导,督促所属船舶加强日常疫情巡查。

四是加强巡查频次,加大排查力度。局属各单位强化水路环节监督检查,对辖区水域加强巡航频次,对在辖区内停靠的船舶进行排查,对船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此外,主动配合县政府、县交通局,严格落实渡口渡船全面停渡停航措施,阻断病毒水路船舶途径。

五是加强对船舶的疫情防控。海事局各单位加强对辖区所有港口码头的检查力度,严格对进港作业的货船实施管控,严控货船船员离船上岸,严控其他人员擅自登船。要求船舶在港作业期间,船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船上岸,港口作业人员做好防护,作业场所要及时消毒。辖区各港口在监测点安排至少一处“留观室”,对检测异常人员进一步留置观察,并根据情况及时报辖区卫生防疫部门。

六是强化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按上级要求做好每天的信息报送工作。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预防日报告制度,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同时,加大现场通航秩序管控力度,保障春运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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