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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固镇分局制止涉路违法施工行为

发布日期:2019-12-03 10:44来源:市公路管理局浏览量:

11月26日下午,分局路政执法巡查人员在固灵路(S201)迎宾大道至新S101道路西侧发现安徽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使用顶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施工弱电管道工程。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的规定,分局拟作出罚款金额五万元的处罚决定。

目前,执法人员已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完善施工行政许可手续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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