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市交通局、市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的执法行动。督查组先后来到新港码头、徽商五源码头实地查看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的填报情况,详细询问码头船舶的生活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收集转运处置情况。督查组强调各港口企业要严格执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蚌政办秘〔2017〕249号)文件要求,做好靠港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及污染物转运的衔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船舶污染物的综合监管,对违规排放、违规抛洒、违规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